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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客户端报道(邢台台记者辛文博)明年1月1日起,33万名市本级职工就医购药有了更多选择。昨日(12月13日),记者从邢台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全市新增16家医院为市本级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市人社局决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部分经办业务进行调整。调整旨在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简化医保经办手续,优化医保业务流程,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其中,增加16家医院为市本级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1月1日起,市本级职工可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是: 柏乡县人民医院、新河县人民医院、广宗县人民医院、巨鹿县人民医院、南和县人民医院、临城县人民医院、内丘县人民医院、隆尧县人民医院、宁晋县人民医院、临西县人民医院、任县县医院、南宫市人民医院、平乡县人民医院、清河县中心医院、威县人民医院、市第七医院等。
同时,增加民政总医院、医专附属二院、邢台市第五医院为市本级国家36种谈判药品定点医院。将国家36种谈判药纳入本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实行定医疗机构、定病种、定责任医师的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